一起创业网-为互联网创业者服务

郑州对创业有什么优惠

郑州市针对创业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旨在支持各类创业人员和企业的发展。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优惠政策:

就业优惠政策

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具体包括: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限额内一次性减免。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企业吸纳就业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税收减免。

灵活就业优惠政策

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优惠政策

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等,可以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

创业(帮扶)补贴政策

在郑州落户且在郑州辖区内创业的青年人才(2017年1月1日以后毕业,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

创业孵化补贴政策

青年人才开办的创业实体入孵经营,可享受创业孵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年最高20000元。

大赛选拔项目补助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的创业项目,可获得不同金额的补助。

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在郑州市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以及“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等政策,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税费优惠政策

特定群体如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这些政策涵盖了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大赛补助、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等多个方面,为在郑州创业的人员和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建议创业者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