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针对创业开店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财政支持
支持农民工领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且竣工投产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5%的补助;升规且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对租用园区标准化厂房的,前2年租金全免,后3年租金减半。
新建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从竣工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招商引资企业政策进行补贴。
对市内企业新吸纳宜宾籍农民工就业,且稳定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税收优惠
对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3月—5月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对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将住宿餐饮业2020年发生亏损最长的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对湖北企业,免征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湖北以外的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月至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
允许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保,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部分实行阶段性的减半征收。
金融支持
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提供贴息的支持;对因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
引导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服务费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对贫困县返乡下乡创业担保贷款损失,省、市按50%∶50%给予补贴;非贫困县返乡下乡创业担保贷款损失,由市、县(区)按现行财税体制承担。
就业和社保补贴
支持宜宾籍农民工在本地就业,凡首次进入市内用工企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就业补助,稳定就业两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150元就业补助,稳定就业三年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就业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创业培训和场地支持
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参加创业培训,申请获得培训补贴;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享受创业服务,获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融资服务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还会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
其他支持
鼓励在宜宾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优先使用宜宾本地农民工,对新开工项目使用本地农民工占项目农民工总数50%及以上的,可用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对返乡下乡创业者,实施农民工创业兴业工程,支持农民工领办农业产业化企业、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引进建筑业企业。
这些政策涵盖了财政、税收、金融、就业和社保、创业培训和场地等多个方面,为在宜宾创业开店的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建议创业者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