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业就业补贴需要遵循以下手续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确定申请对象和地点
个体经营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
创办企业者: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准备申请资料
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资金书面申请报告。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进行身份认定
缴纳一个月社保后,创业者需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提供的材料包括公司执照、公章、公司章程、纳税证明、创业者的个人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回国证书、退役证等)。
提交申请
身份认定完成后,准备相关资料提交申请。
不同的补贴类型对应的资料有所不同,需根据具体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政府审核
提交申请资料后,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初核与复核。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创业补贴申请资料后,进行初核与复核。
公示和拨付
审核通过后,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根据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统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建议
提前了解政策:在申请前,建议详细了解当地创业就业补贴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确保准备的材料和手续符合规定。
保持沟通: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补充或修改所需材料,以提高申请成功率。
准备齐全:确保所有要求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以避免因资料不全而导致申请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