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广泛覆盖各类劳动者,具体如下:
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 ;从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的劳动者
;
从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
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
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
农村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户籍劳动者;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劳动者;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劳动者;
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此外,对于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等情况,也有相关法律规定。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 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政策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及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