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回乡创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业培训补贴
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可以获得补贴。
创业开业补贴
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可以申请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
创业服务补贴
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达到30%以上的,可以申请创业服务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实体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实际费用的50%,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税费减免和融资支持
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可以享受税费减免、运营补贴、融资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政策。
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2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予以贴息支持。
返乡创业载体奖补
扶持农民工创业园区,达到市级标准的给予20万元奖补;评选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场地安排和金融支持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包括税费减免、场地安排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金融支持。
农业农村部部联合农业发展银行探索扩大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开发符合返乡下乡大学生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其他支持措施
降低返乡创业门槛,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
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提供资金、培训、场地等多方面的支持,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建议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