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是针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由创业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经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的一项贷款业务。以下是一些关键政策点:
贷款对象和额度
个人贷款:额度通常不超过30万元,特定情况下(如合伙创业)可根据合伙人数适当提高,但最高额度不超过个人贷款额度的110%。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根据企业实际吸纳就业人员数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贴息政策
个人贷款:财政部门在限定利率以内按实际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人承担。
小微企业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对于展期或逾期的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除非有国务院的特别规定。
申请条件
申请人: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进城务工和返乡创业的农民等。
信用记录: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提交申请前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经营项目:申请人需要有合法的经营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其他优惠
对于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对于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信贷支持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困难,促进就业和创业。建议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所需的贷款和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