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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西藏创业有什么补助

去西藏创业可以享受以下补助:

启动资金政策

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在西藏返乡(不含镇、居委会、社区)创业,自2017年1月1日后毕业五年内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具体标准为每人6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4万元。对于农牧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且从事农牧业产业创业的,每人给予6.5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6万元。在高海拔或边境乡村创业的,每人给予6.5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6万元。若创业项目符合当地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脱贫的,每人给予最高可达10万元,每户最高可达30万元。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的,每人给予7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8万元。

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分别按照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

路费补贴

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路费补贴。

安家补贴

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给予每人8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探亲路费补贴

对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给予每年每人6000元探亲路费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障的,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

区内企业就业专业技能培训及工资补贴

对在区内企业就业西藏高校毕业生进行专业培训,培训期间工资以我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计算,培训费用按2000元/人·月。

创业孵化基地补助

高校毕业生进入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或创客空间开展孵化的,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2万元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时间最长2年。

企业吸纳就业奖励

西藏自治区内企业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50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西藏自治区外企业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5人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100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5人及以上10人以下,按120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小组团”吸纳就业奖励。10人及以上20人以下,按140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小组团”吸纳就业奖励。一次性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20人及以上的西藏自治区外企业,可享受自治区“组团式”区外就业奖励。

市场稳定就业奖励

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在西藏自治区内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且工作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稳定就业奖励。

这些政策涵盖了启动资金、生活补贴、住房补贴、路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奖励和市场稳定就业奖励等多个方面,为在西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全面的扶持和保障。建议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助力创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