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贷款申请
借款人前往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身份证件复印件、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以及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银行审核
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信用评估、收入和还款能力审核,以及房产评估(如有需要)。
签订合同
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需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开立账户
借款人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售房者也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者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贷款结清
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如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建议在办理按揭贷款时,详细了解银行的贷款政策、利率、期限、额度、首付比例等要求,并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以便顺利通过银行的审核并获得贷款。同时,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并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银行的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