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立案侦查
案件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收集证据和材料。
审查起诉
侦查结束后,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提起公诉
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时,作出起诉决定,并制作起诉书。
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公章,并附上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
法庭审判
法院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案件后,进行审理。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审判阶段包括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判决与执行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后,由公安机关和监狱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百条等条款对公诉程序作出详细规定。
公诉程序的具体流程和操作细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以上流程是基于该法律条文总结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