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师在见证认罪认罚程序时,应当注意以下步骤:
当事人阅读认罪认罚具结书
当事人应详细阅读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理解其中的内容。
当事人签字并按手印
当事人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亲自签字并按手印,表明其自愿认罪并同意具结书中的内容。
见证讯问笔录
如果办案机关请求值班律师在当事人认罪认罚的讯问笔录上签字,值班律师可以见证以下过程:
当事人详细阅读讯问笔录。
当事人详细阅读完讯问笔录后,亲自在该讯问笔录的每一页签字并按手印。
当事人在讯问笔录的最后一页签署“以上笔录我看过,跟我说的相符”并按手印。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特殊情况
对于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通过以上步骤,值班律师可以有效地见证认罪认罚程序,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障,同时也有助于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