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汇报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即报告
最先发现工伤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
现场处理
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初步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并报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委会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并上报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详细报告
工伤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日期和时间、事故地点、涉及人员、事故经过、伤害详情、现场条件等基本信息。
事故分析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召开事故分析会,查看现场,还原事故经过,记录目击人员口述和书写的事故经过,调查受伤人员相关信息,参会人员达成一致意见。
审核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根据事故分析会结果,草拟事故调查报告,并在24小时内组织相关资料,报综合管理部办理。安全环保部根据事故分析会结果,结合公司关于工伤事故的管理规定,对上报的事故调查处理通报进行修订、报批、公布。
上报相关部门
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公司财务部门借款,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按照规定上报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救治
立即将受伤职工送入工伤定点医院,并汇报至各级领导处知晓。公司负责工伤部分工作人员应联系劳动局工伤科,了解工伤相关报销事宜,并按照要求上报所需材料。
后续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在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内,上报工伤科所需材料。事故处理过程和补救措施应详细记录,并制定杜绝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工伤认定
劳动者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报告》,公司填写《市单位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交予区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再到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由公司代理申请工伤待遇。
建议:
确保报告内容准确、完整,及时上报,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响应和处理。
在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组织救援和调查,防止事故扩大。
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后续的工伤申报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