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在特殊情况下,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可能有不同的管辖规定。
存在专属管辖的情形,例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准备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事实与理由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收集证据
证据是胜诉的关键,应尽可能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提交立案材料
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状和证据,通常包括起诉状、证据清单及证据、原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
-现在很多法院支持网上立案,也可以通过法院的官方网站或移动应用进行操作。
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立案申请后,会通知缴纳诉讼费。
诉讼费的数额根据案件的类型和标的额计算。
法院审查立案
法院收到诉状后,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如果原告或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法院会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
法院会对立案材料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自诉人出具收据。
立案决定
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应填写立案审批表,决定立案。
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通知与送达
法院会向原告或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将案件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立案后,法院会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并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诉讼费通知书等材料。
排期开庭
法院会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案件承办法官,并进行排期。
庭审与判决
原告需按照法院给定的举证期限补充证据,准备开庭。
法院将安排庭审,并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建议在准备立案材料时,确保所有文件齐全、真实有效,并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提交。如有特殊情况或困难,应及时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