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双方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离婚者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受理
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递交材料。
审查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及离婚证明,确认信息无误。
登记
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确认。
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进行登记。
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存档并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等条款详细规定了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特别是离婚证或判决书。
双方亲自到场办理,避免委托他人。
了解并遵守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登记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