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程序履行职责的方式如下:
严格受理程序
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制度,确保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和处理。
规范案件线索报送和转办工作,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严格初步核实(初步审查)程序
对反映涉嫌违纪且线索具体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涉嫌违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规范初步核实结果处理工作,对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及时办理立案手续。
严格立案和调查程序
严格执行立案规定,所有案件的立案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遵守审批时限规定。
严格按规定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必须两人以上并向被调查单位和被调查人出示有关办案证明文件。
现场勘查
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组织抢救伤者和财物,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调查取证
检验、鉴定和重新评定,确保收集到的证据真实、完整。
证据保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
询问查证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并在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内完成询问查证。
扣押物品
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进行扣押,以便进一步调查和取证。
鉴定
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为案件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处罚决定程序
公安机关在调查结束后,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处罚决定。
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
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事实已查明并且证据确实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
通过以上程序,确保办案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一步骤都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