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矛盾调解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调解前期准备
调解申请:当事人可以向村调解委员会或相关调解组织提交调解申请,提供纠纷的基本信息,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纠纷的主要内容以及调解的基本请求。申请可以由当事人亲自提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受理与审查:调解委员会或相关组织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纠纷是否符合调解的条件,主要审查内容包括纠纷的性质、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合法的解决途径。
确定调解人员: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调解委员会会从调解员库中选择具有相关经验的调解员担任本案的调解工作,选择时会考虑调解员的公正性、专业性和调解经验等因素。
调解过程
调解前会议:在正式调解前,调解员会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双方的主要诉求与争议点,目的是制定调解方案,并确保各方对调解流程有充分的了解与同意。
正式调解:正式调解会议通常在调解室进行,调解员会依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谈判,介绍调解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强调调解的自愿性和保密性,引导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与要求,了解纠纷根源,并探讨解决方案。
调解谈判: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调解员需具备较强的沟通技巧与调解能力,善于引导双方寻求折中方案,解决纠纷的根本问题。
调解协议:经过充分讨论与协商后,若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员会将达成的协议整理成书面文件,当事人可以在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表示同意协议内容。
后续工作
协议执行:当事人签署协议书后,调解工作基本完成。调解员会保存好协议书,当事人可以根据协议书执行相关内容。
纠纷归档:对于已经调解成功的案件,调解委员会或相关组织会建立矛盾纠纷归档机制,对调解过程进行记录和整理,以便后续跟踪和回访。
其他途径
逐级上报:如果村级调解未能成功解决纠纷,可以逐级上报至镇级或县级调解委员会进行进一步调解。县级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功的,建议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诉讼。
通过以上步骤,村级矛盾调解程序旨在通过公正、公平、透明的调解过程,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维护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