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正常程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是两种方式的详细步骤:
协议离婚
申请
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结婚登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审核
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审查双方离婚意愿后,符合条件的会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受理。
离婚冷静期
申请通过后,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再到民政部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30天期满,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解除婚姻关系
冷静期满后,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两寸照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婚姻登记机关即为两人进行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受理。
诉讼离婚
提交立案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需要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去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离婚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
向法院提交材料,审核、缴费和立案程序。
调解
立案后,负责您案件的法官会通过电话通知您调解或开庭的具体时间。
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官会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的可能结果包括:双方和好、达成离婚协议、调解失败转入开庭审理程序。
开庭审理
如果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并依法作出最终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程序相对简便,但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程序较为复杂,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但最终法院会作出判决。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操作。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