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的程序启动和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人需要向有再审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新发现的证据、支持再审理由的相关证据、身份证明等。
再审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原审法院及案号、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法院审查
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后,会先进行形式审查,确认再审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备再审权利、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形式审查通过后,法院会进行实质审查,对申请再审的事由及提交的证据等进行全面审查。
作出裁定
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将裁定再审,并指定再审的审判组织等。
若不符合再审条件,法院将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再审审理
法院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审理。
再审审理一般按照原审的程序进行,可能会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
再审判决、裁定为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但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或检察建议。
再审审查方式
再审审查的方式主要包括书面审查、调取原审卷宗进行审查、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向再审申请人进行询问、组织听证等。
申请人应高度重视与法庭的沟通,若法庭选择书面审查或电话询问,应主动要求听证,因为听证提供了与法庭直接交流的平台,有助于提升再审申请的成功率。
再审时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材料准备
申请人应准备好再审材料后,递交给有再审管辖权法院的立案部门,由立案部门对再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通过以上步骤,再审案件可以顺利进入程序并进行审理。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再审时,充分准备材料,明确再审请求和理由,并与法院保持良好的沟通,以提高再审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