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入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入党教育和鼓励。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意见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学生则分别听取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内团组织和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并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
短期培训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需要参加短期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由党组织安排。
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需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支部审查
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审批。
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
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了解,审批通过后,发展对象进入预备期。
入党宣誓
发展对象在预备期内参加入党宣誓仪式。
预备期
发展对象在预备期内接受党组织的进一步考察和教育,预备期一般为一年以上。
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预备期结束时,党支部考察并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报党委审查。
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党委审查通过后,发展对象转为正式党员;不符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建议:
入党是一个严肃的过程,需要认真对待每一个步骤,确保申请人的入党动机纯洁,对党的认识深刻。
在申请过程中,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在预备期内,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