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的启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步骤,具体如下:
提交再审申请
直接提交: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
邮寄提交:当事人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再审材料。
审查再审申请
法院设立立案接待窗口,专门负责审查接受申请再审案件材料。
再审程序的核心在于它的审查机制的严谨性与复杂性,包括一系列前置的、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多层次评估过程。
符合再审条件
新的证据: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证据矛盾: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法律适用错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程序违法: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选择审理机构
根据再审事宜,决定选择哪个司法机构审理,可以是本院或其他院。
确定审理权限
确定审理再审程序的机关,以尽最大可能获得正确的司法裁决。
定义程序步骤
确定审理再审程序的步骤和参与程度,确保每一步骤都是有效并且规范的。
保证审理公平
确保再审程序中双方当事人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审理。
进行审理
司法机关按照审理步骤进行审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审理,并最终确定审理结果。
法院决定再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上级法院或检察院启动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自行决定再审。
最高法、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检、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抗诉,启动再审。
通过以上步骤,再审程序可以正式启动,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再审程序的启动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