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举报受理
直接举报: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举报,例如使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信访举报:可以通过信函方式举报,具体地址如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清新财政局2楼扫黑除恶办等。
线索初步核实
扫黑办接到举报后,会进行受理并处理反映涉黑问题的线索和材料,按照规定对线索进行初步了解和核实。
立案审查调查
经过初步核实,若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将决定立案审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案件审理
对经过立案审查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案件,在审查调查结束后,将案件移送至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审理。
法律适用与刑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规定,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建议在举报黑恶势力时,尽量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以便于执法机关更好地开展调查工作。同时,保护举报人的安全,避免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