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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东莞入户程序

入户东莞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受理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资格审核

经现场审核,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不能当场作出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

人事关系(档案)转移办理

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需要转移人事关系(档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

户口迁移

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和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入户东莞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 申请人本人或配偶的房产证明。

3.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等。

此外,根据不同的入户方式,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类需要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并在本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投靠入户类需要提供投靠人、被投靠人以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投靠人、被投靠人及随迁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建议在办理入户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安机关,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