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赔偿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成树上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核定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查勘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修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输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费用。
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赔付规定
全部损失: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部分损失: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
提交索赔单证
车主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全车失窃需提供必备单证、涉及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要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等。
领取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赔偿调解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法院起诉
当双方在调解时,无法就相关事宜与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时,受害一方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管辖法院,一般是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强制执行
当判决书生效之后,如果该履行判决义务一方不按照判决书积极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建议车主在发生车祸后,及时报案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和单据,以便在理赔过程中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与保险公司保持沟通,确保理赔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