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离婚程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是详细的流程:
协议离婚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冷静期
有30天的冷静期,期间双方均可撤回申请。
审查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
登记(发证)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受理
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
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书
结婚证
身份证
双方户口证明
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诉讼离婚:
离婚起诉书
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
子女出生证明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证据)
涉及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相对简便快捷。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和法律程序。
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建议双方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确保所有材料和程序符合要求,以节省时间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