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假释
罪犯或其亲属向执行刑罚的监狱提出假释申请,提交假释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申请
监狱对假释申请进行初审,并进行初步调查,确定是否符合假释条件。
提交报告
监狱将初审结果和调查报告报送假释委员会进行审查。
假释委员会审查
假释委员会根据监狱的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假释申请。
批准假释
假释委员会批准假释申请后,向罪犯发放假释通知书,并通知相关单位配合假释工作。
假释执行
罪犯获得假释后,需要遵守假释条件,定期向假释机关报到,接受监督管理,直至假释期满,假释执行完毕。
此外,具体的法律程序还包括:
监狱提出假释建议书
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上相关材料,如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惩表、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未成年或者老残的材料等。
中级人民法院审查
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合议庭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宣告假释
经过审理,如果合议庭认为服刑人员符合假释条件,会作出予以假释的裁定,并由法院合议庭的庭长或者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后进行宣告。
送达假释裁定书
法院在作出假释裁定后,会将假释裁定书附本同时送达原判法院和服刑人员所在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并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
社区矫正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假释的服刑人员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则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建议在申请假释的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和手续的齐全和合法,以便顺利完成假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