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具体的程序步骤:
协议离婚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提供的材料包括: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解除婚姻关系
冷静期满后,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两寸照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婚姻登记机关即为两人进行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
起诉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法院收案调解
法院在收到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并进行调解,调解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
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前,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并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
判决与执行
法院根据双方的陈述、证据以及庭审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判决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程序相对简便快捷。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和更多精力。
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