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设计语言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组成:
语法
语法是程序设计语言的基础,它规定了一系列的记号和规则,用于构成程序的结构或形式。语法涉及的是程序中各个记号的组合规律,但不涉及这些记号的特定含义或使用者。
语义
语义是程序设计语言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它定义了程序中各个记号的特定含义。语义涉及的是程序的实际意义,即按照各种方法所表示的各个记号的含义,但不涉及使用者。
语用
语用是程序设计语言的第三个方面,它涉及程序的使用方式,包括程序如何与使用者交互,以及程序如何执行等。
基本成分
程序设计语言的基本成分通常包括数据成分、运算成分、控制成分和传输成分。
数据成分用于描述程序中所涉及的数据,如常量、变量、数据类型等。
运算成分用于描述程序中所包含的运算,如算术运算、逻辑运算等。
控制成分用于表达程序中的控制构造,如顺序结构、选择结构、循环结构等。
传输成分用于表达程序中数据的传输。
分类
程序设计语言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机器语言、汇编语言和高级语言。
按照用户的要求,可以分为过程式语言和非过程式语言。
按照应用范围,可以分为通用语言和专用语言。
按照使用方式,可以分为交互式语言和非交互式语言。
按照成分性质,可以分为顺序语言、并发语言和分布语言。
形式化
程序设计语言还可以被形式化为一种形式语言,这种语言和基本单位是语句,语句由确定的字符串和一些用来组织它们成为有确定意义的组合规则所组成。
综上所述,程序设计语言是由语法、语义和语用三个主要方面组成,并且包含数据成分、运算成分、控制成分和传输成分等基本成分。这些成分共同构成了程序设计语言的基础,使其能够被用来编写计算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