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也称为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在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时,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确保司法公正。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主体和方式
人民法院启动
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发现本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错误时,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并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上级法院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
当事人申请
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可以向作出该裁判的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原则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原则包括:
依法审理:再审程序必须依法进行,遵循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公正审理:再审程序应确保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及时审理:再审程序应及时启动,避免案件拖延。
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在于:
纠正错误:通过再审程序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维护司法公正。
保护权利: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促进法治:通过再审程序促进法律的统一适用和正确实施。
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文书
再审申请案件受理通知书:法院在接到再审申请后,应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义务。
再审申请书: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提交再审申请书,详细说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审判监督程序是司法体系中重要的纠错机制,通过这一程序,可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司法公正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