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建立产品回收的标准操作程序。
确保回收过程的安全、高效和合规。
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收回。
适用于公司所有交付后的,可能发生食品危害产品的通知和回收的控制与管理。
责任
科技质量副总经理: 负责监督产品回收程序的实施。 质保部经理
产品收回负责人: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产品收回顺利进行。
核算中心:负责产品收回的财务处理和记录。
相关销售人员:负责协助产品收回工作。
销售副总经理:负责协调销售相关的产品收回工作。
程序
4.1 产品收回通知
公司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市场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迅速采取措施收回。
质保部出具成品检验报告书,报告总经理、总工程师、营销部与有关部门。
4.2 产品收回计划
营销部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时,应立即无条件地根据成品销售记录记载,及时收回不合格产品。
核算中心负责人接到产品收回通知后,根据该品种该批次的销售记录制订书面收回计划,内容包括:收回产品名称、规格、收回单位名称、数量、地址、电话、联系人、收回方式、收回时限、收回原因。
4.3 产品收回实施
执行部门要定期向质保部负责人汇报收回进度情况和异常情况。
紧急收回情况下,公司立即成立由科技质量副总经理、销售副总经理、质保部经理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紧急收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处理。
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产品紧急收回工作。
全部产品的追回工作要在紧急收回决定发布后72小时内完成。
4.4 产品收回记录
回收的产品存放于退货药品存放间,逐件贴上状态标志,单独隔离存放,挂上醒目的红色状态标记,专人保管,不得动用。
紧急收回的每一阶段,所有参与人员均应采取的措施和时间详细记录,收回工作结束,记录交产品收回负责人保存三年或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5 产品处理
收回的产品存放于药品退货存放章,并挂上待检状态标志。
收回在产品处理执行退回产品处理程序。
记录
回收/返工指令、回收/返工生产操作记录、额外的检验记录均随批流转、保存。
回收/返工申请由QA保存,并建立回收/返工台账,注明回收返工的具体情况,回收返工结果(包括额外检验项目及结果、稳定性考察结果)等。
审核与监督
QA人员监督回收/返工的全过程。
若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应将此回收/返工指令交QC,进行相关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培训与宣传
定期对员工进行产品回收程序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熟悉并遵守程序。
持续改进
定期评估产品回收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改进。
通过以上程序,工厂可以确保产品回收过程的安全、高效和合规,同时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