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制作审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面料选择:应选用高质量、柔软、耐磨和抗污染的面料,具有防静电和防火性能。主要材料包括纯棉、涤纶、锦纶、氨纶等,面料颜色需符合警察制服标准颜色。
申请生产许可证
填写申请表:企业需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提供资料: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型式)试验报告、环保和卫生证明等相关资料。
初审和检查:业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省级审核: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通过后发放《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资格审定
在线申请:新申请加入警服生产的企业需在网上登陆申请,由中介机构进行初审。
推荐和审核:经省公安厅(局)装备财务部门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安全部警服管理部门推荐,以书面形式报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目录生产企业资格审定: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统一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目录生产企业资格审定工作程序。
制作和检验
根据审核通过的面料和设计方案进行制作。
制作完成后,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警察制服的标准和要求。
审批和发证
检验合格后,将制作好的警服样品报请相关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审批通过后,发放警服生产许可证,企业方可正式生产警服。
建议:
在整个审批过程中,企业应确保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审批进度和要求,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在制作警服时,应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和面料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