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追责程序的启动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详细说明执行的事项、金额、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等。
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文书、财产查询记录等,以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
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执行条件。
如果申请符合执行条件,法院会立案并通知申请执行人。
发出执行通知
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告知其需要履行的义务和期限。
同时,法院也会告知被执行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财产调查
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搜查令及相关笔录、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文书、财产查询记录等。
执行措施
根据调查结果,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
异议处理
如果被执行人对执行通知提出异议,法院会进行审理,并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异议成立的,法院会撤销或变更执行措施;异议不成立的,法院会驳回异议并继续执行。
执行结案
当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或者法院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使得执行事项得以完成时,执行程序会结案。
追责程序
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责,要求对被执行人进行处罚。
法院会根据被执行人的拒不执行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如罚款、拘留等。
建议在申请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应尽可能收集和固定被执行人拒执行为的证据,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提高执行成功率。同时,申请执行人应密切关注执行进程,及时与法院沟通,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