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程序更改的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向法院递交申请变更监护人的民事起诉状。
提供证明原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不再具备监护人资格的证据。
提供申请人如果作为监护人更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证据。
提交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的证据,例如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并说明为什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以及为什么申请人更适合担任监护人。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正在审理案件的法院。
提交方式可以是当面递交,也可以根据法院的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
注意按照法院的规定缴纳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案件受理费等。
法院审查
法院在收到变更请求书后,会对其进行细致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新的证据或事实是否充分、合法,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等待裁判结果
法院经过审查后,会作出接受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判结果。
如果法院接受了变更请求,诉讼程序将继续按照新的请求内容进行。
如果法院没有规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则需在一审开庭审理之前向法院提出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
处理争议或纠纷
在变更监护人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争议或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建议
确保材料完整:在提交申请前,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咨询律师: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遵守法院规定:注意按照法院的规定和流程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问题影响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