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程序中,资产的分配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应首先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充分协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商内容应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
签订离婚协议书
在达成一致后,双方需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详细列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具体条款。
民政局审核
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计算离婚冷静期(通常为30天)。
领取离婚证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若无反悔,双方可领取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财产分割原则
男女平等: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在财产分割时,应优先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和女方的权益。
照顾无过错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无过错,另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照顾付出较多方:对于在婚姻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特殊情况处理
实物分割:在不影响财产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
折价补偿: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
价金分割: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
债务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建议
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前,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并充分保护自身权益。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但法院在判决时会优先考虑双方的协商结果和法律规定。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夫妻双方可以更加公平、合理地完成协议离婚中的资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