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告事故
受伤员工应立即或尽快向雇主报告事故,确保事故得到记录。
就医
受伤后应尽快就医,并由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
雇主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定时间内(通常是几天到几周内)向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雇主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员工本人也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同意可适当延长。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审核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调查核实和作出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和鉴定
职工在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给出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送达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复查鉴定
在劳动能力鉴定作出结论的1年后,如果当事人认为那个伤残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的,那么可以向当地的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以上是工伤鉴定的一般程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时详细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