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推荐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初步推荐名单
团支部对照推优对象条件,详细了解支部团员各方面情况。
在征求上一级团组织及辅导员、学业导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推荐名单(自荐、他荐、组织推荐)。
结合推优标准,通知团支部按照拟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数量的1:1-1:2差额提出候选人名单及排序。
推优候选人须填写《推优候选人登记表》,表格经由团支部书记、辅导员签字后交团支部委员会。
召开团内推优会议
会议流程包括:主持人阐明推优含义、意义及条件等;候选人自我陈述本人基本情况;主持人总结候选人的介绍,并开始民主选举、民主投票、唱票,票数达半数以上的作为初定被推荐人;当场公布推选票数。
确定初步推荐人名单
根据推优会议的结果,确定初步推荐人名单,并在支部内公示,征求团员意见。
填写推荐表
团支部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说明推荐理由,报团委审核。
团委接到团支部推荐表后,应立即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
上报推荐对象
团支部书记以下的团员,经团总支同意后由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由团总支向党组织推荐。
后续工作
团支部将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和意见表等(附评议小组会议记录及团支部会议记录)提交学院团委组织部,由团委整理后移交学院党支部,作为发展入党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程序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