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创业网-为互联网创业者服务

逮捕延迟程序怎么走

逮捕延迟程序主要涉及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延长拘留期限,并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的流程。以下是逮捕延迟程序的具体步骤:

拘留期限的延长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3日内应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请

办案的公安机关在延长刑事拘留的30日之内,需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检察院的审查与决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

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申请

侦查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前7天,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相关材料,包括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情报告等。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并提出意见后,报送至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法院的审理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执行逮捕延迟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办案机关应及时向检察院提交必要的材料和意见,以便检察院能够及时作出决定,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如果当事人对逮捕延迟程序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