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诉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起诉状应包括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立案审查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当事人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
立案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并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法院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程序。
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和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阶段,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判决宣告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进行判决宣告。判决内容包括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执行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法律程序的一般步骤,具体流程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和法院要求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