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代子程序的命名应遵循以下原则:
描述性:
子程序的名字应准确描述其功能或作用,避免模糊不清的命名。
明确性:
名字应具体明确,能够让人一看就知道子程序的作用,避免使用无意义的、模糊的动词。
避免特殊前缀:
不要使用IBM产品如AFB、CBC等的保留前缀,以免在主程序调用时出现问题。
避免仅通过数字命名:
子程序名字不应仅通过数字来区分,这样会使代码难以理解和维护。
长度适中:
子程序名字的长度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常建议为9-15个字符,以便于阅读和识别。
对返回值有所描述:
如果子程序有返回值,应在名字中有所体现。
使用语气强烈的动词:
为过程起名时,建议使用语气强烈的动词加宾语的形式,以增强名字的表现力。
准确使用对仗词:
在命名子程序时,可以适当使用对仗词,使名字更加简洁有力。
遵循命名规则:
为常用操作确立命名规则,使代码风格统一,便于团队协作。
示例
假设你正在编写一个计算财务报表的子程序,该子程序会读取数据、计算总额并输出到文件。一个合适的命名可能是:
```
CalculateFinancialReport()
```
或者,如果该子程序还负责打开输出文件,可以更具体地命名为:
```
ProcessAndOutputFinancialReport()
```
这样的命名方式既清晰又具体,能够让人清楚地了解子程序的功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