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告知书需要包含以下信息:
告知书编号:
这是告知书的唯一标识,用于追踪和管理。
用人单位全称:
填写用人单位的完整名称。
日期:
填写告知书的签发日期。
劳动者姓名:
填写需要复查的劳动者的姓名。
检查项目:
列出劳动者所接受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检查结论:
明确指出劳动者的检查结果,如指标显示异常。
复查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告知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并说明复查的时间要求。
复查地点:
提供劳动者需要进行项目复查的具体地点,如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总医院体检中心。
告知日期:
填写告知书的签发日期。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盖章):
在告知书上盖章,以证明其有效性。
签收人信息:
包括签收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签收日期。
邮寄送达备注:
如果告知书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需要注明邮寄送达的备注信息。
其他信息: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包括其他信息,如告知劳动者体检结果的日期和签字确认等。
在填写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告知书时,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告知书应一式三份,分别提供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体检机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