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股权转让
内部转让: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回购
法定条件:公司可以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东的股权,例如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且公司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
程序: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退股
特定情形: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依法解散、股东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股东可以依法退股。
程序: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清算等。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回购: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公司回购:在回购过程中,公司需要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其他手续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并修改公司章程。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进行财务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和对外公告退股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并且在退股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同的退股方式有不同的要求和程序,股东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退股方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