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户名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是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准予变更的证明。
年满14周岁的,需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适用,还需提供改名理由或相关证明文件,例如重名、笔误、艺术创作要求等。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填写户口变更申请表。
提交亲笔签名的户口簿申请人和父母的签字声明(如适用)。
审核过程
公安机关将审核提交的材料,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审核通过,将进行相应的户籍登记变更,新名字将更新在户口本上。
领取新证件
一般申请通过后,派出所会发给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然后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建议
提前准备:改名涉及多个步骤和材料,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以避免因材料缺失而延误办理时间。
遵循流程:按照规定的流程逐步进行,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要求,以提高改名成功的几率。
注意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改名手续一般需要三个月内完成,因此建议尽早申请,以免影响其他户籍事项。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户名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