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招标准备阶段
办理工程项目报建。
选择招标方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如招标文件、标底等。
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招标投标阶段
发布招标公告或递送投标邀请书。
资格审查。
发放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
标前预备会。
接收投标文件。
开标。
评标。
定标。
定标签约阶段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
签订工程合同。
合同履行阶段
中标单位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供银行保函。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合同备案等。
监督与争议解决
招投标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可向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申请裁决。
投标单位发现招标中有失公正或不正当行为的,可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申请核查。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避免因程序不当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