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的立案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
审批
呈批报告需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
对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需要由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再履行报批程序。
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审批通过后,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宣布立案决定
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
同时,向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
成立调查组
立案后,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并写出初查报告。
通知相关单位
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应送达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
调查阶段
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并在必要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可延长调查时间。
移送审理
调查终结后,纪委对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并将相关文件移送组织部门存档。
公诉和判刑
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经过公诉程序后,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和判刑。
建议:
党组在立案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立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立案后,应及时向被审查调查人及其所在党委(党组)通报,以保障其知情权。
对于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应确保调查时限和延长期限的合理性,并在必要时报经上级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