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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遴选程序怎么写

选调遴选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名和资格审查

选择职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确认缴费,缴纳笔试考务费,打印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阅卷和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完成后,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由各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面试安排: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体检和考察

确定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比例: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

公示和任职

公示:各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可在本单位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

审批和任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

建议在撰写选调遴选程序时,确保每个步骤都详细明确,并注明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具体要求,以便于操作和执行。同时,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