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转正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内,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转正申请应实事求是,对照入党时的意见,总结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进步、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征求党内外意见
党支部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包括党小组长和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以便全面了解预备期将满的预备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支部委员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转正申请、党小组考察意见以及党员群众意见,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考察建议,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拟转正公示
在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的转正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不少于7天,以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处理公示期间异议
在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若对公示的预备党员转正有异议,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异议,并需实名提出,明确描述异议内容和理由。公示部门在收到异议后,应及时进行接收并登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形成处理意见,并通知异议人。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公示无异议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会议主要程序包括: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意见;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与会党员充分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将预备党员转正情况报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在收到报告后,进行审批,并下达批复意见。
建议: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转正考核。
党支部和党小组在转正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转正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