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小店铺清税可以在以下几个地点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经营所得B表和C表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携带《清税申报表》(需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以及相关的注销文件和证明资料,如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未使用的发票、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等,到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
所需材料包括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可以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清税证明。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税务大厦
这是厦门市政府的斜对面,交通非常便利,通常可以作为办税服务厅的地点之一。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便捷的申报方式,例如,如果方便上网,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远程申报;如果需要现场办理,则可以选择离自己较近的办税服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