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或小型企业的工商注销应当在当地的 工商所或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如已三证合一,则无需单独提供)
如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企业刻了公章,还需带上公章
税务注销
携带上述材料到税务局进行税务注销申请
税务局审核通过后,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准注销
工商注销
携带已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完税证明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辖区工商所窗口提出申请
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发给《受理通知书》
工商部门会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局领导审批,最终出具《注销许可证决定书》
领取证明
申请人凭企业委托书在窗口领取《注销许可证决定书》
建议在办理工商注销前,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通过12315热线确认具体办理地址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