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店铺挂牌手续,您需要前往当地的 审批大厅或 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前往审批大厅或城市管理部门
前往您所在城市的审批大厅或城市管理部门。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牌匾广告设计稿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明或承租使用协议书、邻里协议(如果牌匾遮挡邻居)复印件
申请书原件(A4打字加盖公章及物业章)
牌匾彩色样稿及牌匾悬挂整体彩色效果图、相邻街道的效果图原件各一份
牌匾悬挂安全保证书原件
审批流程
审批大厅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登记和核准。
如果材料不全,会发出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单);如果材料齐全,会发出受理通知书。
审批办负责人会在接到审批手续后3日内勘查现场,并通知监察员。
符合审批要求的,监察员和审批办会在审批表上签字并交给主管领导审批。
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会限期整改或按退办件程序进行退件。
领取许可证
审批内勤在接到审批完毕的手续后,会在当日打印完许可证并交给管理1、2分队长。
审批要件会建立电子档案,原始材料进行归档。
各管理办主任会接到许可证后交给管理员,管理员会在三日内送给业户。
注意事项
在设置牌匾时,必须遵守城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牌匾材质、规格等与牌匾准设证相符。
如果涉及特殊广告,还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审批大厅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