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制改革
创业板于2020年实施注册制,简化了发行上市流程,缩短了审核时间,提高了市场效率。注册制下,证监会仅负责审查发行人提交资料是否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不禁止证券发行,由投资人自行进行价值判断。
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改革后,新上市的公司在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日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存量企业将同步实施)。这一改革旨在减少市场过度投机炒作,提高市场流动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创业板改革要求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这一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参与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
退市制度改革
创业板改革完善了退市机制,简化了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新增市值退市指标等。这些改革措施提高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及时将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清理出市场。
交易机制优化
创业板改革优化了市场化的发行承销制度,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制度。此外,创业板还实施了盘后交易、交易申报价格区间限定等规则。
支持特殊股权结构和红筹结构企业上市
创业板改革后,将支持特殊股权结构和红筹结构企业上市,并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这一举措增强了资本市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服务能力。
形成行业信息披露体系
创业板改革致力于形成更加灵活的股权激励机制,并实行更加行业化的信息披露体系,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正性。
这些改革措施共同推动了创业板市场的市场化、法治化发展,增强了其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服务能力,并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