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票的退市流程已经经过优化和简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交易类指标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
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400人。
财务类指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规范类指标
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因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或者信息披露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公司股权或者总股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
重大违法类指标
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或者其他严重破坏证券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上市地位的重大违法行为。
退市流程
触及交易类指标的公司直接予以终止上市,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也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
触及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指标的公司先予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而后终止上市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在深交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深交所认可的其他转让场所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新增退市条件
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
其他规定
不支持借壳恢复上市。
恢复上市审核标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
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创业板市场的整体质量,加速优胜劣汰,保护投资者利益。建议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密切关注这些退市规则的变化,以便及时应对可能的退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