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业基金开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团队要求
具有优势互补、富有责任心、矢志创业的核心创业团队。
项目要求
创业项目能体现时代特点,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代表本地区或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
已实现公司化运作,具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急需资金支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考虑。
其他要求
自愿遵守《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和监督,关心支持大学生创业公益事业。
获得所在高校重点推荐,自觉接受学校管理和指导。
年满18周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有规定的住所;有经营许可证和自由资金,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
借款人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在开办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经过本行结算。
公司设立条件(针对创投基金公司)
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经营范围符合规定。
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
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个人投资者条件
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
个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
这些条件涵盖了申请人的资格、团队构成、项目特点、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设立的具体要求,申请者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逐一满足这些条件。建议申请者在申请前详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